2023年浙江病理学主治医师职称考试大纲的内容,是广大考生都需要掌握的,有助于广大考生更好的做好考前复习,做好考试准备。
一、考试介绍
为贯彻国家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的精神,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、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。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 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,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。
(一)、病理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
(1)适用人员范围: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,从事病理学专业工作的人员。
(2)考试科目设置:考试共分“基础知识”、“相关专业知识”、“专业知识”、“专业实践能力”等4个科目,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。
(二)、病理学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
病理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
全国统一组织、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考试大纲、统一考试命题、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,原则上
每年进行一次。
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,不再进行初、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,不再组织初、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。
(三)、病理学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
参加病理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,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、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2年内不得参加病理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:
(一)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;
(二)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;
(三)国务院卫生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考试大纲
2023年浙江病理学主治医师职称考试大纲一般会在考试
前一个年度的12月份至考试当年的1月份左右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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